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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继女不尽赡养 老养父怒上法堂
2006/7/26 8:42:59作者:田进  摘自: 编辑:郭自牧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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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年近70的王老汉终身未娶,当初为了解决自己老年的赡养问题,1957年,以赡养自己的老年生活为条件,王老汉将哥哥的女儿萍萍抱养,作为自己的养女。萍萍长大成人后,王老汉又给她挑了一门女婿。但结婚后的萍萍并没有尽职赡养王老汉。王老汉将萍萍告上了法院,要求对自己尽赡养义务。
  7月20日9时30分,在密云法院第23法庭,公开审理此案。(编辑:吕英林)


本文关键词:过继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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