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> 案例新干线>> 扶养>> 具体文章
夫不尽扶养义务 受难妻诉上公堂
2006/7/18 6:16:51作者:王业丰 黄艳霞  摘自: 编辑:郭自牧律师
文字显示大小选择:【
  



    常言道:“家和万事兴”,但家住北京、已近不惑之年的李强却没有体会到这句话的深意。不懂得精心呵护爱情之花的他,仅因家庭琐事便对妻子大打出手,使致妻子神经失常,离家出走,十年的夫妻感情毁于一旦,同时,也由于自己对失去自理能力的妻子不尽扶养义务,被妻子“请”上了被告席。

    1990年6月,26岁的李强(化名)和24岁的张小燕(化名)喜结连理,1991年生下了可爱的儿子明明,一家三口过着让人羡慕的生活。谁想到,2 000年2月的一次“家庭风暴”无情地摧毁了这个家庭的幸福和温馨。那天,因家庭琐事李强和妻子发生了争吵,张小燕在遭受了丈夫拳打脚踢后被赶出了家门。她无法承受这种精神上的打击,神情恍惚地离开了家乡,自此开始了毫无目的的游荡生活。2003年6月,小燕回到了离别三年之久的家,可李强却余怒未消,不承认张是自己的妻子,把她送回了娘家。张的父母多次托人给李强做工作,并通过村委会、村妇联找到李强所在村的村主任和妇联主任,对李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但李仍不同意将小燕接回家中。

  

 
本文关键词:扶养义务
本文已经被阅读了:1603次
→ 请发表您的评论:
文章评分:很好一般不好
您的名字: 必填
您的邮箱:
评论意见:

还可以输入

查看结果
需要网上咨询问题的朋友请到论坛提问







如果您有长篇大论,请点击这里向我们投稿。
→ 相关文章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