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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回娘家 丈夫心烦摔死女儿-故意杀人,无期徒刑
2006/7/6 6:29:07作者:石中原  摘自: 编辑:郭自牧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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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因为家庭矛盾妻子离家,后女儿哭闹,绝望的丈夫将刚出生三个月的女儿活活摔死。因构成故意杀人罪,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近日依法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。 
    被告人李孝彬,男,现年34岁。安徽省阜南县柳沟镇农民。2000年2月,妻子姜某与李孝彬因琐事生气后,回娘家居住,将刚出生三个月的女儿交给李孝彬照顾,想以此让李体会抚养女儿的难处。 

    2月11日晚8时许,李孝彬独自在家带女儿时,因女婴哭闹不止,使其心烦意乱。李孝彬由此想到妻子闹离婚,母亲与其分家,兄弟之间互不往来,女儿无人关心、无人照料,遂心生绝望,便抱起女儿走出门外向地上摔了下去,致女婴脑挫伤死亡。 

    邻居田某听到动静后即赶过来看,发现女婴已死亡。李孝彬作案后连夜潜逃。2005年9月24日,李孝彬在唐山市被抓获归案,并供述了其摔死女儿的犯罪事实。 

    庭审中,被告人李孝彬辩解女儿死亡,系其抱着走路时,被绊倒致孩子摔在地上死亡。但因有多名证人和鉴定结论证明,对其辩解法庭不予采纳,并作出前述判决。 

    
 
本文关键词:故意杀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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