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> 有关刑事>> 具体文章
男子与妻妹同居生女被判重婚罪
2007/11/19 10:05:47作者:报纸 摘自: 编辑:郭自牧律师
文字显示大小选择:【
 

 
  得知妹妹竟与自己的丈夫同居生女,赵霞将丈夫告上法庭。赵霞的丈夫因重婚罪被判刑后,她又将妹妹告上法庭。昨天,赵霞的妹妹因涉嫌重婚罪被海淀检方批捕。

  赵霞和丈夫张连涛于1985年在河北登记结婚。婚后,赵霞为丈夫生下4个女儿。1992年,张连涛在当地开了一家家电维修门市部。赵霞因要在家照顾孩子,就将妹妹赵梅送到维修门市部,给丈夫帮忙。年轻漂亮的赵梅在和姐夫的相处中产生了感情,并有了暧昧关系。

  1997年,张连涛在赵梅怀孕后离开老家,两人在海淀区租房同居。同年11月,赵梅与张连涛的女儿出世。当赵霞从老家到北京看望丈夫时才发现事情真相。

  为讨回公道,经过多方法律咨询的赵霞到法院起诉了丈夫。2003年6月,法院发现张连涛和赵梅确实存在事实婚姻后,以重婚罪判处张连涛有期徒刑一年半。

  将丈夫送进牢房后,赵霞在随后与律师的交流中,她得知,妹妹赵梅也涉嫌重婚罪。前不久,赵霞将赵梅告上海淀法院。此后法院多次传唤在北京生活的赵梅,但赵梅一直不到庭。法院将该案移送警方立案侦查。警方调查发现赵梅与张连涛已形成事实婚姻,将赵梅抓获。

 
本文关键词:重婚罪
本文已经被阅读了:561次
→ 请发表您的评论:
文章评分:很好一般不好
您的名字: 必填
您的邮箱:
评论意见:

还可以输入

查看结果
需要网上咨询问题的朋友请到论坛提问







如果您有长篇大论,请点击这里向我们投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