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>> 继承与收养>> 涉外收养>> 具体文章
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要缴纳哪些费用
2007/7/16 9:59:08作者:郭自牧 摘自: 编辑:郭自牧律师
文字显示大小选择:【
 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要缴纳哪些费用?
 
 
 
 
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,在中国境内办理收养有关事项,需要向中国收养中心缴纳服务费;向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以及交纳办理护照、公证等手续所需要的费用。 

根据《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》规定,为抚养在社会福利机构生活的弃婴和儿童,国家鼓励外国收养人、外国收养组织进行捐赠。接受捐赠的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,约定捐赠财物的种类、质量、数量、用途。社会福利机构接受捐赠后,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、有效的收据,必须将捐赠财物全部用于改善所抚养的弃婴和儿童的养育条件,不得挪作它用,并应当将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告知捐赠人。受赠的社会福利机构还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,并应当将捐赠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。

 
 
本文关键词:涉外收养
本文已经被阅读了:809次
→ 请发表您的评论:
文章评分:很好一般不好
您的名字: 必填
您的邮箱:
评论意见:

还可以输入

查看结果
需要网上咨询问题的朋友请到论坛提问







如果您有长篇大论,请点击这里向我们投稿。
→ 相关文章: